财佳股票网

首页 > 股票知识

股票知识

深市业绩预告规定时间 深市业绩预告不再强制

2024-02-27 15:19:52 股票知识

1. 深圳交易所关于业绩预告的规定

深圳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明确了对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或下跌超过50%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2. 不再强制披露

根据深圳交易所发布的通知,2022年1月7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开始实施,同时废止了之前对业绩预告的强制性披露要求。这意味着上市公司不再强制披露业绩预告,而是变为自愿性披露。

3. 业绩预告的条件

根据深圳交易所的规定,在进行业绩预告时,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或下跌超过50%。

4. 业绩预告时间

根据深圳交易所的规定,不同季度的业绩预告时间如下:

一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二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7月1日-8月30日;

三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10月1日-10月31日;

年报业绩预告时间为:1月1日-4月30日。

5. 业绩预告的及时性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业绩预告,不得延迟披露或隐瞒不报。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业绩预告,深交所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6. 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如果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涉及期末净资产指标,并且最新预计的净资产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会引起关注和调查。

7. 法律规定的差异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有所不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年度经营业绩的预告没有强制规定,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次年的1月31日前进行年度业绩预告。

深圳交易所针对业绩预告的规定发生了变化,不再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而是变为自愿性披露。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准确的业绩预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关注和调查。不同交易所对于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也存在差异,上市公司应当确保遵守相关规定,提前做好业绩预告的准备工作。